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养老新闻 站内公告 视频中心 人物风采 社会关注 健康讲堂
中华孝道 陈年酒香 保健百科 老年大学 爱心之家 异地养老 项目展示 便利生活
保健器材 健康食材 文化娱乐 保健百科 医疗机构 出行旅游 优秀商家 联系我们
各地新闻:
郑州 周口 济源 商丘 信阳 开封 洛阳 许昌 焦作 漯河 安阳 南阳 鹤壁 新乡 濮阳 平顶山 驻马店 三门峡
当前位置:养老金并轨进入实质启动阶段 待遇与缴费挂钩机制多缴多得

养老金并轨进入实质启动阶段 待遇与缴费挂钩机制多缴多得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5-08-07 09:25:31

摘要:

 

 


 

     养老金并轨进入实质启动阶段 待遇与缴费挂钩机制多缴多得 多地公布养老金“并轨”方案

    今年1月份,国务院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本决定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和办法,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备案后实施”。

    随后,人社部、财政部下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通知》,明确了相关时间表,要求各地在“今年5月底以前”上报方案。如今大限已过,中新网记者注意到,山东、四川、上海、江苏等地陆续公布了具体的实施意见和办法。

    其中,山东改革的步伐一直走在全国前列。7月28日,继今年2月份率先公布《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后,山东省发布了《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改革相关配套政策,标志着山东省养老金“并轨”正式进入实质性启动阶段。

    7月31日,江苏省出台了《江苏省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7月15日,上海印发《本市贯彻〈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实施办法》。而在此前的3月份,四川也出台了相关意见。

    上述“地方版”的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均与“国家版“的规定一致,即:从2014年10月1日起,机关事业单位建立与企业职工相同的单位和个人养老保险缴费制度,所有机关事业单位都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缴费,个人按照本人缴费工资的8%缴费。

 


*最新新闻
*行业指南
*养老产品
 友情链接
惠生活中国网中华网凤凰网中原经济网大河网映象网
养老新闻 站内公告 视频中心 人物风采 保健百科 健康课堂
关于协会 联系我们 协会文化 协会荣誉 广告服务


豫ICP备15011293号

广告招商热线:4008016826  合作咨询热线:13353714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