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民资教育、医疗等行业税费有望大幅降低
作者:黄盼盼 发布时间:2014-12-10 14:28:23
摘要:
据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国务院印发《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部署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潜力,稳定有效投资,加强薄弱环节建设,增加公共产品有效供给,促进调结构、补短板、惠民生。
对此,发改委表示,将完善落实优惠政策,鼓励社会资本更多参与。在社会事业建设运营税费方面,对非营利性医疗、养老机构建设一律免征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营利性医疗、养老机构建设一律减半征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进一步完善并落实教育、医疗、养老等社会事业价格和收费政策。
《指导意见》也明确,鼓励社会资本发起设立产业投资基金。下一步,继续推动出台促进创业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以及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发展的政策措施,力争在政府出资引导机制、放宽机构投资者准入、完善公平税收政策、支持长期投资等方面取得进展,鼓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投资于于公共服务、生态环保、基础设施、区域开发、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等领域的产业投资基金。